银监会网站20日发布消息,《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已经于2月12日颁布施行,加上去年实施的《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项目融资业务指引》,标志着银监会去年7月开始修订和完善的“三个办法和一个指引”全部实施。
其中,《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共分八章四十二条,其核心内容,一方面是要求银行合理测算借款人的营运资金需求,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,并据此发放流动资金贷款,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超额放贷。另一方面,强调对流动资金的支付和贷后管理,加强对回笼资金的管控,要求银行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,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,分析借款人经营、财务、信用、支付、担保及融资数量和渠道变化等状况,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等。
《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共分八章四十七条,其要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: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,推动商业银行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,提升商业银行个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;倡导贷款支付管理理念,强化贷款用途管理,提升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,同时防范借款人资金被挪用;强调合同的有效管理,强化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,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;强调加强贷后管理,提升信贷管理质量;明确贷款人的法律责任,强化贷款责任的针对性,构建健康的信贷文化。
银监会今年将把推动落实贷款新规作为工作重点之一,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,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,树立“实贷实付”理念,建立全流程的精细化信贷管理模式,注重从源头上控制信贷资金被挪用风险。目前,银监会正在督促检查贯彻落实《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项目融资业务指引》的有关情况,并拟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进一步加大宣传、解读和培训辅导力度,以使贷款新规真正得以有效贯彻执行。
对银行来说,贷款新规实施可能从单笔业务上看会增加某些环节的操作成本,但实际上由于贷款挪用风险的减少,整体贷款质量会得到提高,银行的整体效益也将得到提高。因此,贷款新规的全面执行对银行业将是一个利好。商业银行也会更规范地控制自身的风险,并有节奏地调整自身的信贷投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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